昆明废止70个“红头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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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4日12:02 云南日报 | |||||||||
云南日报网 昨日记者从昆明市政府获悉,《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已经被昆明市人民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通过,昆明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将会同有关部门对现行有效的251件规章规范性文件中的70件予以废止。
为了维护法制统一,昆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对昆明市人民政府制定现行有效的251件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根据清理结果,昆明市政府决定对其中的70件规章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废止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包括:转发国务院关于发布《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的通知;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的布告;关于加强城区噪声管理的通告;关于加强勤工俭学经济活动管理的暂行规定;关于对爆炸物品和挖沙采石作业的管理规定;昆明市关于加强文物保护管理的暂行规定;关于加强城区噪声管理的补充规定;昆明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昆明市眼镜市场管理暂行办法;昆明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昆明市饮食业夜市场管理办法;昆明市城市浪费用水处罚细则;昆明市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昆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管理规定;昆明市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办法;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公共场所治安管理的通告;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整治城市市容市貌的通告等等。 吴晓燕 平怡 (滇池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