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多个省份推行农村计生奖励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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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4日12:58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 |||||||||
本报讯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夫妇年满60周岁以后,可以申请领取奖励扶助金。记者昨天在吉林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从今年起,我国将对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部分家庭给予奖励扶助。 上世纪70年代起,我国开始实行计划生育政策,30多年来,全国少出生人口达3亿,到目前为止,全国人口已进入低生育阶段。在国家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财政部等部委的建议
目前,此项制度的试点工作正在四川、云南、甘肃、青海、重庆西部5省(市)和河北、山西、黑龙江、吉林、江西、安徽、河南、湖南、湖北9个中部省份的9个地(州、市),以及贵州省遵义市进行。来自有关部门的消息称,如试点工作进展顺利,资金发放渠道畅通,该制度有望于明年全面推行。 有关人士表示,实施奖励扶助制度,显示了我国计生政策开始由“处罚多生”向“奖励少生”的转变。计划生育家庭在经济上能够真正得到实惠,有利于通过利益导向机制解决好“越穷越生,越生越穷”的恶性循环问题。(千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