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点:治理“标语污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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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4日13:17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凡在城乡路上走过的人,时不时可以看到这样一些吓人的标语: “人死债不烂,父债子来还”———安徽省某县农业税宣传标语; “谁侵犯投资者,谁就是人民的罪人”———黑龙江省某市招商引资标语;
“养女不读书,不如养头猪;养儿不读书,就像养头驴”———云南某地区优生优育宣传标语; “外地歹徒擅入本乡打死莫怪”———河南某县社会治安标语; “一人结扎,全家光荣!”“一人超生,全村结扎”“谁不实行计划生育,就叫他家破人亡!”“宁添十座坟,不添一个人”“狠下一条心,斩断两条筋”———河北、湖北、湖南、河南等地农村宣传标语…… 这些口气狠巴巴、既不符合政策法规又缺乏人情味的不良标语,如今被国家有关部门定性为视觉污染,要求各地予以清除。 据了解,这场大规模的宣传标语清理行动在云南等地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遍布云南城乡的3.5万条命令式、强制性、威胁性标语已经被抹掉。 无须讳言,不良标语在全国是普遍性的现象,不仅诸如“养女不读书,不如养头猪”之类的标语在乡村马路边随时可见,而且“谁破坏了城市形象,就砸掉谁的饭碗”、“严禁窃电,5万伏高压,一触即死,违者法办”之类的霸道标语牌在城市里也并不鲜见。类似的不良标语出自不同部门,内容庞杂,包括计划生育、普及义务教育、归还农业税款、依法纳税、退耕还林、征地拆迁和交通安全等等。 作为一种宣传手段,标语的确能起到营造声势、激励斗志、警醒公众、传播文明的功效,有时还能发挥很好的宣传组织和动员作用。所以,长期以来,一些基层政府部门都偏爱使用这种标语手段。但是,在一些干部看来,宣传标语的多少已成了体现管理部门对某项工作重视程度的代名词,似乎不挂横幅、不贴标语,就有轻视失职之嫌,工作就会缺乏力度,于是,绞尽脑汁拟标语,说狠话,这样做的效果就适得其反了。 何况标语毕竟只是一种宣传工具,用得好当然利于办事,然而用得不好还可能坏事。像湖南嘉禾拆迁事件中曾出现“谁影响我发展一阵子,我就影响他一辈子”的标语,就是不良标语的典型。嘉禾县有关部门搞拆迁本身就是违法的,所以他们贴出的标语充满了霸道、恐吓和火药味,这样的标语不但起不到应有的宣传作用,反而更加引发了群众的不满情绪。对于这样的不良标语,如今有关部门提出来予以清理,可谓得民心之举。 要清除不得民心的不良标语,代之以体现人文关怀的文明标语。这一举动可以理解为一种权力观的转变。过去,在一些地方泛滥的冷漠蛮横标语其实表露出一种蔑视公民权利的畸形权力观。从一些地方张贴的“宁可添座坟,也不添个人”、“宁可血流成河,不准超生一个”、“酒后驾车,牢底坐穿”、“随地便溺,全家死绝”等带着血腥味的标语,人们根本看不到基层官员对公民生命权、财产权的起码的尊重,他们平时如何行使权力,就更加可以想像了。 而近年来流传的一些文明标语则彰显出政府对民众的尊重和关怀。比如说“要想富,少生孩子多种树”、“带好一个孩,养成栋梁材”、“司机一滴酒,亲人两行泪”等等,这些标语通俗易懂,让人很容易接受,人们在心悦诚服中,也就自觉地约束了自己的行为。 创作标语作为一种传播艺术,近年来已经得到了社会各界的重视。不少商家都很注意创作各种充满人性化的标语,以吸引眼球,从而达到其促销的目的。而作为宣传党和国家政策法规的标语,却往往显得生硬艰涩,让人望而却步。看来,清理不良标语,还只能算做政府改进公关宣传行为的第一步。要想政府的标语真正在每个细节上体现“贴近民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的要求,让文明的新标语深入人心,有关部门还得认真体会“执政为民”的本质含义,使政府的一言一行,都能得到老百姓衷心认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