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推行奖励少生制度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4日14:19 扬子晚报 | |||||||||
长春电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夫妇年满60周岁以后,可以申请领取奖励扶助金。今后,我国将对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部分家庭给予奖励扶助。 上世纪70年代起,我国开始实行计划生育政策,30多年来,全国少出生人口达3亿,到目前为止,全国人口已进入低生育阶段。这期间,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广大农民群众舍弃个
目前,此项制度的试点工作正在进行。来自有关部门的消息称,如试点工作进展顺利,资金发放渠道畅通,该制度有望于明年全面推行。有关人士表示,实施奖励扶助制度,显示了我国计生政策开始由“处罚多生”向“奖励少生”的转变。(彭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