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修改透露:开有限公司可一人出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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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4日16:08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公司法》修改透露“贴身”消息 本报今天消息 《新京报》报道:一个人投资5万元就可开一家有限责任公司!记者昨天获悉,备受关注的公司法修改草案本月已形成,征求意见稿下发到有关部门,年内将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此次修改的条款有120多条,修改或增加的内容达400余处。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 现行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两个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很多公民个人都希望能开办公司。公司法修改特别注意到了这一点,新增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形式。 草案规定,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最低注册资本为5万元,在名称中就要表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字样。公司章程就由投资的个人自己制定。由于是一人公司,不设股东会,不过可设监事会。 该自然人投资的5万元既可是现金,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股权作价等,不过现金出资额要不低于30%,即不低于1.5万元现金。 个人设立公司的程序和普通有限公司相比,程序更简便。带好验资机构的验资证明、公司章程、公司登记申请书等文件到工商机关登记即可。 北京市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张晓森分析,现行的“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要承担无限责任,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发起人,只需承担注册资金的有限责任,新规定将极大鼓励公民将资本融入市场。 取消公司投资比例限制 另外,现行《公司法》规定:公司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的,累计投资额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的50%,在投资后,接受被投资公司以利润转增的资本,其增加额不包括在内。修改草案则取消了这一限制。据称,原来的规定,没有多少公司能做到。(晓航/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