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指定航空公司被允许飞往对方任何城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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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4日20:17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7月24日电(记者李江泓)民航总局局长杨元元24日与美国运输部部长峰田代表两国政府正式签署了中美政府民航运输协定议定书,中美指定航空公司被允许飞往对方任何城市。 在原有协议中,中国的4家航空公司只能飞往美国的12个城市,而美国的航空公司也只可飞往中国的5个城市。新协议对双方客运航班的地点予以大幅扩展。
根据议定书,中美双方在各自现有4家承运人的基础上,可分别在未来的6年内分阶段指定5家承运人进入中美航空运输市场。其中,美方今年可新增1家全货运航空公司、明年可新增1家客运航空公司进入中美航空运输市场,中方则在承运人指定上享有更大的灵活性。到2010年,中美双方经营两国间航线的指定航空公司有望增至9家。 新协议还对两国间的客货航班运力予以大幅提高,允许在未来6年内分阶段将双方的航班数量由目前的每周54班增至每周249班,共新增195班,其中111班为货运航班,84班为客运航班。 新协议允许符合条件的航空货运企业在对方国家建立货运枢纽,并在航权上给予相当宽松的安排,以方便枢纽的运营。此外,新协议还对中美两国航空公司在代码共享合作以及在对方境内的商务活动方面给予较大的灵活性。 双方商定,2006年中美两国政府代表将再次会晤,审查协议的执行情况,并根据两国航空运输的最新发展情况,考虑进一步满足两国间的航空运输需求。 双方还同时签署了一份中美航空合作项目协议。根据协议,2004年度,美国政府提供赠款50万美元,由美国航空企业提供配套资金,为中国提供1个培训项目和1个咨询项目,以提高中国民航业的运行和安全管理水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