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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禁毒论坛”开幕式现场实录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4日13:28 人民网

  [提问]:我是来自广东某市的政法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我的名字叫徐南森。听了上午各位专家、领导的讲话,非常感兴趣,我觉得从我们国家的国情出发,就目前情况看,毒品犯罪是社会治安的头号杀手,吸毒人员所导致的各种违法行为是一些地区社会治安好差的晴雨表,经过十年的探索和实践,戒毒问题是紧迫的,但是从个人的观点来看,不管采取什么方式戒毒,只要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在老百姓能够接受的情况下,一是能否提高戒毒率,第二是能否减少艾滋病的感染和扩散,我觉得这两个问题解决好了,对我们整个国家的戒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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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将有好处,目前我们国家吸毒的自愿戒毒、强制戒毒、劳教戒毒是在法规不太完善的情况下,有部门的法规行为造成我们国家现在戒毒工作是一个恶性的循环,实践表明自愿戒毒有95%以上会复吸,强制自愿有95%以上还会复吸,劳教戒毒有85%还在复吸,同时艾滋病60—70%人员是传播的人。 [11:48]

  [徐南森]:为此,我们市推出一个综合模式,这个模式叫“四戒一体化”,就是把自愿戒毒、强制戒毒,劳教戒毒加上政府行为,企业运作和社会支持的福利式的长期劳动戒毒,“四戒一体化”,通过实践证明,这种综合戒毒完全符合中国国情也完全符合地方国情,我们的戒毒率已经从过去比较低的阶段提高到81%以上,这是一个被实践所证明了了的。要解决这个问题,我们有一个36字问题,要解决这个问题,要有一个统一的戒毒法。第二,是人才问题,我们正在跟公安部、卫生部、高教部,在广东中山学院、汕头学院,包括国家公安部、中山大学举办公共教学观念,是以戒毒为观念的。第三是人才问题,我们认为戒毒问题除了科研法规、地方以外没有人才是不行的,我们把人才问题作为当前首要的问题,我包括科研建设和科研理论。另外是经费问题,戒毒难,包括福州的同志,可能地区的公安机关在当地,不知道你的戒毒村采取什么方面,如果是一个地区,条件好的县区,总结一个综合的戒毒区域将是很好的。 [11:50]

  [提问]:首先感谢杨处长给我们后排的一个机会。各位上午好,我是来自湖南娄底的基层干警,刚才听了各位领导的谈话,很受启发。有三个问题,第一现在我们实行法律中的四个一对,就是四对一的戒毒,可是现在中存在很多情况,很多戒毒者的家属找到我,他们没机会戒毒,希望给他们一个劳动戒毒的机会,强制戒毒有三个月,可是期限不长,强制戒毒方面,周所长讲到复吸率高的问题。关于劳教不劳教的过程,我们是否一直进行下去。第三,现在有一种说法,劳教作为一种政府行为,可以对违法犯罪者有重的处罚,如果把劳教的方式用另外一种形式代替,如果真的进行处分,复吸者又怎么办呢?谢谢。 [11:54]

  [提问]:我来自北京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张经忠。我们局承担北京市所有的劳教戒毒的劳教戒毒管理工作,在发言之前,首先代表我们局感谢韩济生院士等学者,对我们北京劳教工作的支持和帮助。我想就刚才天津周路教授对云南劳动康复模式提一些我个人的看法。不用您回答,只是提一些我个人的看法,因为我跟你的观点不太一样。第一,我个人认为云南劳动康复戒毒模式,从法理上不符合我国的立法要求,因为这是公安机关来承办的,公安机关即是专人的单位,主要的职责是打击毒品犯罪,对戒毒人员进行教育和心理康复,它又是执行者,那么它即是抓人者,又是执行者,从法律层面上有没有暗箱操作的可能,那么不利于在法律上进行法律的监督。 [11:57]

  [张经忠]:第二,从法律实体的操作上讲,强制戒毒3—6个月,劳教戒毒三年,最高可以达到4年,那么劳动康复戒毒在现有的强制戒毒的基础说,又延长了时间,这些时间从法律的层次上没有规定出来,如果延长,他是否自愿,这是一个前提,如果是属于执法机关的强制行为,可以说你是违法错误。第三,劳动康复这个名字,我认为偏重点有出入,我们专家、学者都认为,戒毒一个是解决身体依赖性,一个是解决心理依赖性,解决心理依赖性我个人认为应该侧重于从心理学、行为学、社会学各个角度综合作用的,如果起的名字叫劳动康复,是否又侧重于劳动这个层面上的。那么劳动这个侧面上实际上还是没有完全解决心理依赖性的问题。 [11:57]

  [张经忠]:第四,不管我们运用各种模式,劳动康复所要达到的最终目的是降低复吸率,我认为降低复吸率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它包含很多因素,有社会的因素,有家庭的因素、职业的因素以及本人的教育程度以及各个方面,包括人际交往各方面因素,单纯靠劳动康复模式,即是治疗一段时间以后,社会因素,包括家庭不支持的话,也可能造成复吸,所以各个模式都应该建立在我们国家现有的创建无毒社区、无毒村,将他纳入这些无毒区、无毒村和社区工委会社会去,这比现有的要好得多。最后我表达一点,我不反对模式的创造,对模式首先要明确一点,都有本身的局限性,不能以一代全。特别有一点,就是周教授提出的劳教康复引入到劳教所去,我本人持反对意见的。 [12:00]

  [李楯]:有不同的看法,说明我们面对的问题非常复杂,需要深入研究。 [12:02]

  [周路]:劳动康复也好,就跟劳教教养一样,难道广是劳动康复,有没有教养问题吗?再有,关于强制与人性化的问题、自愿问题是缺一不可,不能对立起来。因为我们现在的科技手段还不能完全做到不强制,只要自愿就有措施解决了,如果解决不了,就不能有强制,强制是必须的,而且是自愿戒毒都有自己的规章制度,也有一定的强制性,不能说一点强制没有。但是反过来,即使强制戒毒,里面就没有人性化管理吗?所以说强制戒毒里面也是人性化管理,至于法律法规的问题,我们国家在这方面的实践并不长,还需要逐步完善。 [12:03]

  [涂晓宁]:我来自重庆青年志愿者总队,我想提两个问题,第一,刚才各位专家、学者都提了很好的要求,戒毒、康复,但是恰恰没有提回归知识,如果不戒毒,为什么复吸率这么高!关键是系统化工程。我们说吸毒的人员好比是出了废品,要它变成正品,必须重新回归,包括人生观、价值观,整个的历程是系统化的工程,如果回归问题不解决,复吸这个问题也可能是很难解决的。那么如何回归?这实际上完全是一块空白,因为我们国家当前失业率、包括下岗,让他们重新回到工作岗位上,如果政府不投入,没有一个专门的机构进行系统化的解决,那是很难,我们重庆青年志愿者总队现在正在和重庆市劳教局、社团组织这个新模式,劳教局在社区这块进行了探索,但是是失败的。为什么?因为社区这块,居委会、民警虽然有形式上的东西,但是实际上要落实到帮教上他们闲烦,没有转向的资金,所以是空洞的东西。我们是去年6月26号成立的,我们主要从实质出发,发动全社会的力量为解决这个问题,做了有益的探索。所以我希望政府在这块上应该引起高度的重视,这是第一个问题。 [12:04]

  [涂晓宁]:第二个问题,就是我们在实践当中碰到的一个难题,因为吸毒人员可以说大多数是倾家荡产,很多家庭已经是千疮百孔了,他们没有资金,为什么,因为他们可以得到社会的有助,可是我们社会有没有专门的资金救助这群需要帮助的人。谢谢大家。 [12:05]

  [主持人李楯]:由于时间关系,上午发言只能到这儿。最后利用特权讲几句。在这里,各位专家站在这里,我自己总感到非常困惑,因为谈不到什么专家,我觉得有很多问题我们并没有说清楚,我觉得我们需要在今天中国社会转型当中,需要选择一种有效的、符合伦理的,就是说符合改革开放后具有价值体系的政策法律,但是又回过来一个问题,就是我们现有的戒毒方面的制度法律是不是就是最佳选择?我认为在这里我自己有很多还没有想通,甚至我觉得我们这种政策法律的依据,就是人为什么吸毒和吸毒为什么是违法,或者有人提出,我看了很多论文,提出升格为犯罪,理由是什么? [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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