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场建设费9月1日起纳入机票 中转旅客亦须购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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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5日02:20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晨报讯 上海消息 旅客在国内乘坐飞机不用再额外到机场购买机场建设费,机场建设费将正式并入机票。记者昨天从中国航信证实,《机场建设费征收方式改革航信使用讲义》已经下发到各机票代理点,从9月1日开始,代理人将按照全新的格式打印机票。 机票销售系统支持商中国航信市场部日前下发的《使用讲义》中明确表示:从9月1日起将不在机场出售机场建设费,机场建设费将变为一种税直接进入旅客PNR(旅客订座
根据新的改革规定,国内、国际航班以及支线航班征收的机场建设价格没有变化,乘坐国内航班的乘客每人50元;乘坐国际和地区航班出境包括到港、澳、台的)每人90元(含20元旅游发展基金);乘坐大篷车、CRJ、ARJ等支线飞机的每人10元。 据悉,原来中转旅客免收机场建设费的规定将被取消。中国航信在《使用讲义》中特别声明:新的办法将按照航段收取,因此不存在中转免收问题,即中转旅客要收,经停旅客不收。按照民航部门原规定,在隔离区中转航班的旅客、乘坐国内航班在24小时内中转的旅客以及两个航班起飞时刻间隔在8小时以内的情况,都免收机场费,但这些免收条款在新机票中都将取消,今后,中转旅客跟普通旅客一样,也要在机票中支付一份等额的机场建设费用。(陈敏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