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把人当人“贩婴通道”血泪斑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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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5日05:29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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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贩婴人数最多的大案告破11名医护人员参与犯罪52人被判刑 这是共和国历史上被公安机关查获的贩卖婴儿人数最多的案件;这是涉案人数之多、审判时间之长,在共和国历史上也十分罕见的贩卖人口案件…… 这组数字足以说明本案所创造的“纪录”:被广西玉林市人民检察院起诉的被告人达
2004年7月23日,法院作出终审判决,主犯谢德明、崔文献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主犯辛丽芳等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主犯蔡立平等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余41名被告人,除1名免于刑事处罚外,分别被判处1年零6个月以上有期徒刑。 手段残忍 28名婴儿捆绑上车 2003年3月17日,广西警方接到举报:一辆安徽客车有贩卖儿童的嫌疑。当晚8时 许,公安人员控制了该客车。 检查人员在该车卧铺上发现一个旅行袋,袋内竟装着两个被捆绑在一起未满周岁的婴儿。一会儿的时间,民警在车尾部、行李架上一共搜出被裹住或捆绑的28名婴儿,其中1名已经死亡。这些婴儿大的不到3个月,小的才几天,全部为女婴,因长时间处于封闭环境导致严重缺氧,奄奄一息。 浮出水面 两人贩子被抓获 2003年3月30日,广西警方再次接到报警:在桂柳高速公路旁发现4名用旅行袋装的弃婴。民警赶到现场,发现4名用毛巾被包裹的婴儿已经嘴唇发黑,呼吸微弱。 当日,民警挡获了人贩河南省永城市郏阳县刘玉杰夫妇。据查,该夫妇租用出租车,以拉药材为名,在广西南宁市横县等地收购13名婴儿,因为看到巡警,把其中4名女婴丢在了草丛中。 随着刘玉杰夫妇的落网,广西警方投入100多名警力,几经奔波,一个横跨广西、河南、安徽、湖北等省(区),涉案上百人的贩婴团伙浮出水面。 三道分工 “贩婴通道”罪行累累 仔细翻阅玉林市检察院长达50页的起诉书,发现人贩子贩卖婴儿共分三道“工序”。 第一:“收购”。人贩以广西玉林市福绵区谢德明、辛丽芳两家组成的家庭窝点为主。他们负责在玉林市、钦州市等地“收集”女婴。现年57岁的被告谢德明,全家7人参与作案。自2001年以来,谢德明等在玉林市以及广西钦州市等地,向当地的人贩子、医护人员、农村接生员购买婴儿45次46名(均为女婴)。 第二:“运输”。人贩河南省永城市人崔文献、赵洪亮、葛法申,湖北省监利县人蔡立平、李秋梅等人,在玉林市从第一道人贩谢德明、辛丽芳等人手中购得婴儿后,将婴儿贩运到安徽、河南两省,转卖他人。 第三:“接货”。人贩韩青松、张新方(另案处理),主要负责在河南永城、安徽亳州等地接收婴儿,再以高价卖给当地一些群众。 为不让婴儿哭闹,人贩出发前要给婴儿喂食安眠药,并用布条捆绑婴儿的手脚。人贩从接生婆或介绍人处购得婴儿的价格最低仅40元。一般在玉林最后一手价格在1200元以内,贩运到安徽、河南后“交货”的价格则多是2000元至3000元不等。 惟利是图 11名医护人员参与贩婴 在52名被告人名单中,11名医护人员“榜”上有名。玉林市福绵区妇幼保健院医生李琼、福绵区医院妇产科护士长黎活、医生吴进娣、护士陈敏莲等长期向谢德明、辛丽芳提供产妇不愿要的女婴,收取手续费100-200元左右。 原因分析 重男轻女是祸根 据公安部门调查,“3·17”特大贩婴案导火索是人贩之间互相眼红,为打击对方才向公安机关举报的。 玉林市靠近广东,是广西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之一。这些地方之所以成为弃女婴、贩婴的集散地,原因尽管林林总总,但最主要的原因是由于重男轻女思想导致。据新华社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