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将议交通等法规 市民可旁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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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5日07:19 新华网 | |||||||||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今天发布公告,市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将于7月27日在召开,市民可预约参加旁听。公告全文如下: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公告(20O4年7月25日) 北京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主任会议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的日期及会议议程草案。
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定于2004年7月27日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厅召开,会期三天。 旁听议题安排如下: 一、7月27日上午9:00 1、通过会议议程。 2、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草案)》的说明和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审议意见的报告。 3、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北京市旅游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的说明和市人大财经委员会审议意见的报告。 4、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的说明和市人大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审议意见的报告。 5、审议《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草案修改稿)》。 6、审议《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 二、7月28日上午9:00 听取副市长牛有成的述职报告并进行评议。 三、7月28日下午2:3O 听取并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建、改建居住区配套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四、7月29日上午9:OO 1、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北京市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条例》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执法检查的报告。 2、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北京市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 3、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北京市2003年市级决算和200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4、听取北京市2003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5、听取市人大财经委员会关于2003年市级决算的初步审查报告。 本市公民在见到本公告后,欲旁听会议者,可直接到建国门南大街6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预约,也可电话预约,并于当日会前半小时到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登记,凭身份证领取旁听证,参加旁听。 预约电话:65291818(上午 8:30—11:30,下午 1:30—5: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