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特大贩婴案终审宣判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5日07:28 潇湘晨报 | |||||||||
据新华社电受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委托,7月23日,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震惊全国的“3·17”特大贩婴案作出终审判决。 52名参与贩卖婴儿的罪犯中,主犯谢德明、崔文献被判处死刑,主犯辛丽芳、周秋枚、胡冬梅、陈善才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主犯蔡立平、赵洪亮、李秋、葛法申、张桂云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余41名被告人,除1名免于刑事处罚外,分别被判处1年6个月以上有期徒
|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
|
|
|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