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养老国家给扶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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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5日09:38 每日新报 | |||||||||
从“处罚多生”到“奖励少生”由“越生越穷”变“计生实惠”李海燕 新报讯【记者李海燕】继“关爱女孩”行动在全市正式启动后,本市目前又在着手研究制定对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政策。昨天,记者从市有关方面获悉,我国计划生育政策已开始由“处罚多生”向“奖励少生”转变,本市也计划通过实施计生奖励扶助制度,使落实计划生育政策好的家庭在经济上真正得到实惠。
为了避免和预防本市出现出生婴儿男女性别比例失衡的趋势,按照国家广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的要求,本市已在各区、县范围内启动了“关爱女孩”行动,建立起有利于女孩及其家庭发展的利益导向机制,向女孩和生育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提供优质服务,帮助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户、女儿户家庭,尤其是计划生育女儿户生活困难的家庭发展经济,增加收入,脱贫致富。为了更好地促进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记者获悉,在国家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财政部等部委的建议下,国务院已决定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出资,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据了解,扶助金最低发放标准为60岁以后人均每年600元,具体发放金额将由各省、市、地区根据地方财力自定,扶助金将会一直发放到扶助对象亡故时止。 据介绍,目前,我国计生奖励扶助制度已在四川、青海、云南、甘肃、河北、山西、黑龙江、吉林、江西、安徽、河南、湖南、湖北、重庆、贵州省遵义市等10余个省、市进行试点实施。如果试点工作进展顺利,资金发放渠道畅通,明年有望在全国各地全面推行这一制度。为彻底解决好“越穷越生、越生越穷”的恶性循环问题,本市正在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研究建立利益导向机制。据悉,本市将不只在农村地区推行奖励少生政策,而是有望在全市各区、县范围内普遍实施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