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届人大常委会决定82项行政许可规定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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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5日09:51 石家庄日报 | |||||||||
记者孙英明 本报讯近日闭幕的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决定:废止《河北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等34件地方性法规中的82项行政许可规定及相应的法律责任。该决定自即日起施行。这是我省第一批废止的地方性法规中若干行政许可规定及相应法律责任。
此次被废止的行政许可规定涉及道路运输、民办教育、技术市场等领域。其中,《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中包括:汽车维修业户的年审、汽车维修检测从业人员上岗证的年审、道路旅客运输业户的年度审验等。《民办教育条例》中包括: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年度检查、民办学位《办学许可证》年检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