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法高检称将依法严惩从事淫秽色情网站的罪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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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5日10:13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中新社北京七月二十四日电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负责人近日表示,要依法惩办从事淫秽色情网站活动的犯罪分子,从严查处此类犯罪活动的“保护伞”。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姜兴长表示,各级人民法院要充分运用各种刑罚武器,依法惩办从事淫秽色情网站活动的犯罪分子,对罪行严重的要坚决依法重判。他要求,要注意针对此类犯罪的特点,依法加大罚金、没收财产的力度,彻底剥夺犯罪分子的非法获利和再次犯罪
他指出,对于涉及淫秽色情网站的犯罪案件,依法可以公开审理的,要公开审理,并一律公开宣判。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孙谦强调,将把打击淫秽色情网站与查办职务犯罪结合起来,对于办案中揭露出来的为淫秽色情网站经营者充当“保护伞”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参与建立淫秽色情网站、网页等犯罪案件,要从严查处。 孙谦说,在打击淫秽色情网站犯罪活动中,要突出打击重点,严厉打击那些经营淫秽色情网站和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提供淫秽色情内容的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犯罪分子和经营单位。对那些利用青少年教育网络从事淫秽色情活动以及“顶风”作案的犯罪分子,要集中力量依法批捕起诉,坚决打掉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