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为失信担保埋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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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5日10:35 法制日报 | |||||||||
谁为失信担保埋单? 本报记者 郭毅 本报通讯员 马也原 李丹 近五六年,农民工进城打工经常遭遇打工钱被黑掉的事,所以心存顾忌的农民宁可守着自己那点地过苦日子,也不愿意到城里靠输出劳务挣钱。可是如果有政府作保,情形就大
政府“监督”又“担保” 据绥化市连岗乡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宝义回忆,1999年8月,他接到一个信息———曾被派到他们乡挂职的原黑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干部正在联系省厅的一个对外合作项目:黑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经营管理办公室职业信息中心受“黑龙江海员对外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委托,负责在全省范围内代理招收出国劳务人员的业务。他们听说这个黑龙江省海员对外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的信誉并不好,由他们在黑龙江省方正县招工出国打工的农民劳务费没拿到。但是摊在他们面前的一份海员公司出具、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职业信息中心“监督担保”的承诺书给他们吃了“定心丸”。承诺书的内容是:“凡委托信息服务中心代理招收的渔船船员保证总收入不低于270美元/月(不包括奖金及额外收入),如国外应发部分在合同期满船员回国时被船长无理扣发,本人可拒绝签字,由本公司与船主交涉并给予补足;”“本承诺与招收简章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并由黑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监督担保执行。” 李宝义感觉这是一条让农民脱贫致富的好路子:到国外当海员,每月工资270美元。他粗略一算,一年至少两三万元,又有政府部门的“担保”!于是便带领乡企业办的同志逐户宣传,并为自己在乡广播站工作的二儿子报名交了手续费。 有了盖有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信息服务中心和黑龙江海员公司的公章的招工简章,绥化市连岗乡一时间口口相传着这个“好信息”,农民们纷纷报名。 这些年轻人先交了培训费、办证费及国际机票款共计人民币近1.5万元,经过雇主———台湾强登国际企业有限公司老板面试,身体素质等各项都符合要求后,被挑选出来,黑龙江海员公司在连岗乡招收了70余人。 2000年3月10日,连岗乡很多人在出发前的一刻与黑龙江海员公司签订了船员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主要工作是受船主雇佣在“荣春1号”船上当船员,约定每月劳务费不低于270美元,其中50美元零用钱在船上期间按季度给付;黑龙江海员公司每季度发放三个月的家属安家费90美元/月。剩余130美元在船员离船时由船长一次性发放。 海员公司人去楼空 据与同乡一起出发的连岗乡农民安秀忠说,2000年6月15日,安秀忠等人踏上离乡之旅,从厦门出境来到大洋上。当地一渔船代理商接到这批中国农民,并把他们分派到各个渔船上。安秀忠随同另外10人被分派到4500吨位的台湾籍渔船上工作。这条船上除了船长和大副是台湾人外,其他二十几人都是来自祖国大陆各地的农民。但他们所签的劳务费数额并不尽相同,事后他们从船长处得知:台湾船主雇佣祖国大陆民工的费用是每个月600美元,可与他们签约时却被层层盘剥只剩下270美元了。 他们就这样开始在一望无际的大洋上漂泊。船上的条件比介绍的要糟得多:七八个船员挤在不足6平方米的船舱里;每天从凌晨一直干到下半夜,平均一天只能睡几个小时;一旦鱼打得少,船长就怒目相视……一开始因为晕船晕得厉害,许多人都瘦了一圈;然后就是承受长时间漂在海上的那种难以名状的孤独和无法排遣的思乡之情。 2001年2月,渔船临时靠岸。船员们迫不及待地奔到邮局,给半年多没有联络的亲人打电话,却得到了令人失望和气愤的消息:当家人向黑龙江海员公司索要每三个月270元美元的家属安家费时,该公司却以把270美元作为风险低押金为由,拒不给付。 这时,安秀忠等人仍然单纯地以为,等自己回家后就可以领到工资,于是怀着一线希望重返渔船。2003年3月,安秀忠合约期满,索要130美元时,被船长拒绝,无奈,他只好和乡亲们离船回国。 回国后安秀忠得知,三年来家属安家费一分钱也没得到,于是他就和大家一起到黑龙江海员对外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询问,却被一再推脱。 这时,安秀忠想起了当初极力推荐他去报名的李宝义,他和大家找到了李宝义。想起自己曾经信誓旦旦的话,面对着众多背负巨额债务的村民,李宝义说:“不要怕,我们去找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信息服务中心,有担保,跑不了的。”可是,一次、两次、三次……李宝义带着村民不断地往返于哈尔滨市与绥化市之间,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不给答复,黑龙江海员公司“人去楼空”,“我都跑了二百多次了,没有结果啊!你说,这些村民的培训费等都是借的高利贷,这些债务加上利息,对于靠土地吃饭的农民来说,是天文数字。还不上债,一家人得吃饭啊!”李宝义摊着双手告诉记者,“我为了送儿子输出劳务,已经借了高利贷;他当时满腔热情为与他一样借贷的人担保,结果债主起诉、执行,让他的工资全都成了执行款;他的儿子出国打洋工,没有挣到钱倒背上了一身债,儿媳也跑了,到头来弄得个妻离子散。” 农民们还含着泪告诉记者,与他们一同出国的船员还有的客死海上,可是没有人对其家人进行赔偿,甚至没有人给出具死亡证明。家属无奈只能到法院立案要求宣告死亡,然后才能提及赔偿。在黑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监督”又“担保”的承诺书上,明明写着“本公司负责出国船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人投保额人民币15万元),发生人身意外伤害时按保险公司规定理赔”,可是农民们至今没有看到过保险合同,更不要说依约索赔了。 责任该由谁承担 7月8日,记者来到黑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采访时,该厅办公室主任许向东称,黑龙江省劳动厅已于7月7日做出决定:由黑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出资,原信息服务中心负责人及法律顾问负责带领农民到法院对黑龙江省海员公司提起诉讼。立案之日,由省劳动厅向农民垫付标的50%;待法院确定开庭日期时,劳动厅再将另外50%垫付给农民,总标的额共200多万元。当记者问及劳动厅对诉讼是否乐观时,许向东主任说,他们对诉讼的结果表示乐观,因为这个官司一定会是农民们胜诉;但是对判决结果表示不乐观,因为能否找到被告都是一个问题,更不要说执行回来这200多万元钱。这有可能是永远不可能执行的“法律白条”。 200万?!在记者采访的过程中,得知此事涉及绥化市70多位农民,涉及金额只有40多万元!黑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所说的200万还涉及多少人?绥化市连岗乡的70多名农民,有妻离子散的,有家破人亡的,那些农民的境遇又是怎样?政府这200万损失的责任由谁来承担? 就农民反映的事实和记者的疑问,记者继续与黑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联系采访时,三次造访却被三次挡在门外,办公室主任许向东称厅里的领导都特别忙,抽不出时间接受采访;而下面的普通工作人员对此事说不清楚。 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的进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