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副市长下跪风波举报人弟弟被判死缓(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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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5日11:02 东南快报 | |||||||||||
在李信多次下跪、写“保证书”并拿出100万元人民币“封口费”后,李玉春并没有停止举报的行动,她将照片、“保证书”以及那100万元巨款也作为证据提交给有关部门。李信对此恼羞成怒。 2003年10月,陆续有来路不明的花圈被送到李家门口;10月20日,李玉春弟弟李登峰家突遭枪击。为了不再遭受骚扰,李登峰同意与对方见面,但到了约定地方后,却有5名陌生人对其围攻。李登峰随身带着防身器具,打斗中将其中一人扎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死者为临邑县一副县长亲戚)。去年12月8日,李登峰被正式逮捕,罪名是“故意杀人”。德州法院判其死缓 李玉春告诉记者:“我弟弟被抓后,李信放出话来,如果我再检举他,就让德州判重刑。”李家多次就此案疑点提出异议,比如李登峰杀人不是“故意”、为什么对方除死者之外的4人后来连人都找不到了。但警方并没有回应。 今年7月8日,德州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判处李登峰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赔偿死者家属8万余元。因不服判决,李登峰已于19日提出上诉。“拘留”手续不合法 李玉春是6月22日在北京被“拘留”的,当时她正在与最早披露“李信下跪事件”的网站负责人李先生会面。23日,记者找到了李先生。 “李玉春感谢我在网上披露李信的问题。就在这时,突然有几名公安人员进了房间,对李玉春说,你因为涉嫌包庇弟弟李登峰被拘留了!” 23日上午,李先生接到李玉春的电话。她说要求对方出示拘留证,才知道“拘留”她的山东临邑县公安局根本没有任何法律手续,这在客观上构成了非法拘禁。直到25日,李玉春的家人才拿到了一份盖有临邑县公安局公章的刑事拘留证,上面的落款日期竟是6月23日。省公安厅接走李玉春? 从那份临邑县警方开出的“拘留证”上看,当时李玉春被羁押在山东德州看守所。23日下午,记者联系了德州看守所,对方工作人员答复说李玉春现在并不在这里。 有知情人告诉记者,随着李信6月24日被山东省纪委“双规”,形势发生了变化。将李玉春从看守所接走,实际上是省有关部门展开对李信调查行动的安排。“双规”太迟赃款转移 2003年3月开始,李玉春便开始以实名对李信进行举报。她先后向山东省检察院、反贪局、公安厅等求助,中央有关部委对此也有多次批示,但是不知何故山东省对李信的调查迟迟没有展开,“双规”也是在其“下跪”图片开始在网上大范围流传后才进行的———这样的“反腐败”时间成本是否有些高了? 由于从举报到“双规”时间过长,造成了一些本来可以避免的经济损失。例如李信因为无法得到李玉春私人印章,便指派济宁市法院有关人员前往上海,违规从“岩昆公司”账目上转走600万元人民币,这笔巨款至今下落不明。 有消息称,李信已将其贪污受贿的不法所得都转到他儿子李昆名下,并让李昆将这些款项转移到国外;同时李信本人也办好了前往境外的护照和签证,准备随时“携款潜逃”。所幸的是,他最终没能逃过“双规”。(来源:宗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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