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病人家属无法领出定期存款 病历证明已过期遭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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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5日15:09 桂龙新闻网 | |||||||||
南国早报讯(实习生陆铭张英萍)曹先生的岳父重病在床不能说话,也不能行动,家人急需要领取岳父的定期存款时,因岳父病历证明已过期,银行拒绝给其家属办理取款手续。 7月23日,家住南宁市白沙大道的曹先生向笔者反映,其岳父今年3月23日到4月7日期间,曾在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前后花去了近2万元医药费。得知岳父有一张1.5万元左右的定期存款存在建行,他们决定拿出来作治病费用。但由于岳父已经失语,不能行动
曹先生说,当他拿着身份证、户口本、单位证明等证件到建行,银行却要求他出示医院对其岳父现状的相关证明。于是,他找到医院,要求医院开具证明。没想到,医院拒绝了他的要求。 就这样,曹先生多次来回于医院和银行之间,始终未得到解决。 建设银行一位负责人告诉笔者,曹先生和他们协商过几次,但由于他向银行提供的病人病历,是医院在今年3月至4月之间开的,时间已过了3个月。因此,这份原件已不能证明其岳父现在的情况。只要曹先生能够提供有效证明,银行将会给他办理有关手续。 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医教科有关负责人则说,对于曹先生提出开具有关证明的要求,医院认为没有必要再另写一份。原因是,病人在住院时,其病历上已经写得很清楚了。何况,病人出院时医院还给他开了“出院疾病证明书”,该证明书完全能起到证明其病症的作用。 来源:南国早报 责编:覃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