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部门再次重申 教育收费需要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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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6日01:23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江淮晨报晨报讯合肥市物价局会同教育部门开展教育收费公示督察,从检查的情况看,合肥市有些学校的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做得不够规范。 对此,合肥市物价部门再次重申:各类学校必须严格按照物价、财政、教育、监察等部门的规定,认真做好教育收费公示工作,尤其是在当前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时期,各类学校必须做好这项工作,绝不可推诿敷衍,对少数不按规定实行公示制度的单位将按照《
(潘曙生 孙昊) (来源:江淮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