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赵燕被殴属滥用武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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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6日01:49 新闻晨报 | |||||||||
上海汇业律师事务所吴冬律师在接受晨报记者采访时称,美国国土安全部官员罗伯特·罗德斯的行为已经属于滥用武力。但同时他表示:如果当时罗伯特·罗德斯在准备问话时,和赵燕一起的2名女士不逃跑,可能事情还不至于到如此严重的地步。 根据罗伯特·罗德斯的书面报告,当时之所以会用胡椒水和武力制服赵燕,是因为他准备上前问话时,和赵燕一起的2名女士转身就逃,引起了他的怀疑。罗伯特·罗德斯的书
吴冬律师分析说,按照美国法律,警察有权要求被认为有必要的人接受检查,在对方逃跑时可以采取必要的强制手段。如果警方发现对其有人身攻击甚至造成生命威胁时,警察还可以使用武器。“但是赵女士被殴打绝对属于那名官员的滥用武力。如果赵女士逃跑,那么他应该是有能力用除胡椒水之外的方式抓住赵女士,而不应该在没有明白事实情况之前殴打赵女士。” 相关专题:中国女商人遭美执法人员殴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