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乡道路每周至少巡查一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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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6日03:08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记者余宰贵)记者昨日从省安监局获悉,今年全省已经发生6起一次性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共死亡86人,受伤177人。针对上述情况,省公安厅和省安监局日前联合发出《关于切实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和安监部门必须立即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迅速扭转我省特大交通事故频繁发生的被动局面。
《通知》强调,交管部门要把加强路面行车秩序的整顿作为今后一段时期的主要任务,基层公安交警大队每周对本辖区每条县、乡道路的日常巡查原则上不得少于一次,每次检查机动车辆不得少于50辆。 凡查获运输单位的车辆有第二次严重超载的,一律作为“经处罚不改”,依法对该运输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进行处罚;对酒后驾车、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超车等,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发动乘客对驾驶员、车主遵守交通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对举报驾驶员、车主超载、疲劳驾驶等行为予以奖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