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暑死亡可算工伤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6日05:10 重庆晚报 | |||||||||
北京晨报今日消息面对连日的高温,上海市已强令非重点工程高温时间一律停工,广州市明确提出“中暑算工伤”。记者昨天从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按照2004年1月1日起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发生中暑死亡的确可算工伤。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最新颁布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算工伤。
|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
|
|
|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