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骑单车须戴安全帽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6日05:49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
【本报香港电】鉴于去年骑单车受伤致死率中,以头、胸、腹部受重创致死比率最高,台湾当局前天决定,由“警政署”交通组即日起推动“骑单车戴安全帽”,以减少骑车人因外伤致死的交通事故。 据悉,台湾当局从1997年6月1日起,开始查处骑摩托车未戴安全帽者,处驾驶人新台币500元罚金,目前戴安全帽者估计约占摩托车族77%。
“警政署”指出,台湾去年的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率为10万人中有19.5人死于车祸,比美国的15.1人略高,其中65岁以上老人和年轻摩托车族是死亡的高危险群组,所以台湾道路交通安全的三大特点,是摩托车多、摩托车事故多、老人死亡率高。 去年台湾道路交通事故中骑单车死亡者有165人,受伤致死率达2.73%,其中以腹部受伤致死最多,另外是胸部和头部,显示骑单车者必须注意加强头部及胸、腹部的保护。 作者: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