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历险” 在香港丢失信用卡之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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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6日05:49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
前不久的一天,记者在位于香港铜锣湾的一家音像店里挑选两张CD,用信用卡签完账后,就匆匆走出音像店,想找家餐馆吃饭。 5分钟之后,在我就要走到附近大厦二楼一家餐厅的门口时,手机响了。 “我是某某信用卡中心的,请问您刚才是否用信用卡签账了?”
我心头一惊,以为签名出了问题。“您看看信用卡在您身边吗?” 我打开包,把钱包和装CD的塑料带仔仔细细翻了一遍,发现签账的单据孤单地留在钱包夹层里,信用卡却不翼而飞了! 没等对方说完,我就冲进下楼的电梯,直奔音像店。 音像店收银员听我说明原委,便用无线对讲机通知了她的同事。 没过两分钟,音像店的保安拿着一个记录本和我的信用卡走了过来。 保安记下了签账单据上的有关资料,以及我的名字和电话,然后把信用卡还给了我。短短几分钟,信用卡失而复得! 过了几天,才想起信用卡公司那个没有讲完的电话。拨通电话,听筒里传来一位先生的声音:“有什么可以帮到你吗?” 我把当时的情形叙述了一番。对方请我报了名字、信用卡和身份证号码,确认我为该卡的主人以及上次签账后没有新的签账记录,就提出要为我做信用卡报失登记。 我一怕手续烦琐,二怕暂时没法用信用卡签账,就说,不用报失。 对方用一种礼貌而又严肃的语气说:“几分钟内也可以发生很多事,我建议你报失这张信用卡。” 接着,他又询问了我的手机和住址电话号码,确认了我的通讯地址,并叮嘱我“一周内新的信用卡就会寄给你,这期间千万别用旧卡签账,把旧卡剪碎处理掉”。 三天后,我收到了挂号寄来的新信用卡。信中所附的一封函件,还特别提醒我“剪掉旧卡”。(据新华社香港7月25日电) 作者:新华社记者王丽丽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