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有“猫腻” 可投诉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6日06:20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从8月1日起,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依法向发展改革、建设、水利、交通、铁道、民航、信息产业等招投标活动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今年8月1日起,我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正式施行。(庞惊涛)!ā?:?:鑀:
|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
|
|
|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