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酒店纸拖鞋摔倒断了8根肋骨索赔11万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6日06:24 都市快报 | |||||||||
案由:人身损害赔偿 案源提供:下城法院 案情实录:
杭州人老周今年51岁,去年12月23日陪来杭的朋友游玩,一起住在酒店里。睡前,老周换上酒店的纸拖鞋,去卫生间洗澡,不想脚下一滑跌倒。同室朋友闻声过来,叫了120救护车送他去医院。经诊断,老周的肋骨摔断8根,胸腔大面积淤血。 今年1月28日,老周出院,找消协投诉,但因赔偿数额差距过大,双方谈判破裂。上周,他把酒店告到了下城法院,索赔十余万。 律师说法: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高振华律师说,酒店设施出问题使旅客受伤,酒店要负责赔偿,这是今年5月1日起实施的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里的规定。但旅客受伤后要成功索赔,关键在于证明酒店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 纸拖鞋虽易滑,但大多数旅客穿上不会跌倒。如酒店采取了一些防滑措施,如铺设有防滑功能的瓷砖,并保持地面干燥,顾客一般不会遇险。老周能否打赢公司,关键在于他能否证明当时系地面积水使他滑倒,或瓷砖并非防滑材质。但事发时只有他的朋友在场,因为有利害关系,朋友的证言法院不一定会采纳。 如老周跌倒后,他的朋友拍下现场照片,或请其他不相干的人见证,证明的效果比较好。否则,如缺乏相关证据,索赔较难。 很多旅客一进门就换拖鞋。现在酒店提供的大部分是一次性纸拖鞋,鞋底较滑,而卫生间又是容易积水的地方。所以,酒店除在卫生间内铺设防滑瓷砖、保持地面干燥外,最好贴上明显的防滑提醒标志。 (欢迎各大律师事务所提供与老百姓关系密切的案例) (都市快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