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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子丧生翁媳签下香火协议 媳妇堕胎公婆要索赔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6日06:34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独子意外丧生时儿媳已有两月身孕,陈大爷老两口于是跟儿媳签下一纸协议,希望她能生下这孩子续上陈家香火,谁料不堪公婆“监督”的儿媳却悄悄去医院把腹中胎儿给“做”了,由此引发一场罕见纠纷———昨日上午,陈大爷找到律师咨询:“我们能不能告儿媳违约,并索赔违约金10万元?”

  不幸:独子遇车祸撒手人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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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上午11时,家住石人小区的陈大爷夫妇来到多元律师事务所找到徐小中律师:“我们的独生儿子死了,儿媳曾跟我们签约保证把腹中娃娃生下来,可她不久前却背着我们把娃娃打掉了,我们可不可以告她?”

  据陈大爷介绍,他的独生子陈伟(化名)与温江区的黄芳(化名)是大学同学,两人于去年国庆结婚。儿子结婚前夕,陈大爷夫妇用自己的积蓄在黄忠小区为儿子买了一套120平方米的商品房,并花了6万元进行装修。今年2月底,陈得知儿媳有了一个多月的身孕,而且听说新房内的气味对胎儿有影响,他便执意把儿子、儿媳接到自家老房居住,老两口则去住了有怪味的新房。

  就这样,一家人的日子过得和和美美。但悲剧却突然在今年3月16日晚发生了:当晚8时,陈伟开车到温江接黄回家,途中遇车祸,第三天就死在了医院里。

  补救:翁媳签下“香火”协议

  儿子的意外死亡对陈大爷老两口的打击很大,但新的担忧随之而来:儿媳今年才24岁,再婚是必然的,可她腹中的胎儿却是陈家“香火”啊,老夫妻俩因此商量:一定要想法让儿媳把她腹中的“香火”留下来。

  由于黄芳上班的地点在温江,而她因上下班再也没有丈夫的接送而很不方便,因此她向公婆提出准备回温江娘家住,但这一要求却遭到陈大爷夫妇的强烈反对,他们甚至要黄芳辞掉工作回家专心休养,但这又遭到了黄芳的反对。双方最后各让了一步:陈大爷夫妇搬回老房跟儿媳住在一起。今年4月25日晚,黄主动找到公婆表示,她无论如何也会把她跟老公的爱的结晶留下来。见公婆还有点迟疑,黄又主动提出签一份协议。当晚,双方果然就签订了一份协议:黄保证把孩子生下来,并且半年内不谈再婚,否则赔偿陈大爷夫妇违约金10万元,并自动放弃对丈夫财产的继承权。

  签了协议后,陈大爷老两口更是不让黄芳做任何家务,但黄芳只要没按时回家或在外耽搁的时间太长,老两口就会马上“清算”黄芳在干啥,甚至连黄房上厕所时间长了,老两口也会有“想法”,弄得黄芳很不自在。

  律师:协议违法不能生效

  可能是出于过惯了自由生活的缘故,也许压根就是年轻人的天性,黄芳对公婆的过分“监督”很是反感。而陈大爷老两口也总有他们的理由。他们还多次向亲友熟人、黄的同事提到跟儿媳签了协议一事,以期获得大家的“监督”免得黄反悔。“可能是我们的做法有些过了,以至于儿媳感到精神压力很大,但她也不该在5月份悄悄去把娃娃打掉了啊!”陈大爷老两口提到这事气就不打一处来。于是他们找到律师,想让律师帮自己“扎起”。可没想到,律师的说法令他们沮丧。

  徐小中律师说,双方签的“香火”协议是无效协议,于是谈不上赔偿。因为我国法律有明确规定:其一,妇女有生育和不生育子女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干预和剥夺;此外,即使签了那一纸协议,陈大爷夫妇也无权剥夺黄芳作为妻子的继承权,除非黄芳有虐待老人或为争夺遗产而做出其他违法甚至犯罪的事。

  记者张学勇 实习生吴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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