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景别墅无江景 上诉索赔5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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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6日06:37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徐建)江景别墅看不到长江美景,向开发商索赔的请求也被法院驳回。昨日,南岸区的刘女士向市一中院提起上诉,要求开发商赔偿50万元。 据刘女士称,2002年5月8日,她与重庆某置业公司签约,花208万元购买了南岸区长江村一幢临江别墅,面积为346平方米,单价为5701元/平方米。刘表示,当初之所以选这套房子,“完全是受开发商在媒体上发布的广告所诱惑”。刘给我们看了当时该楼盘在媒体刊
不料,从今年3月开始,另一开发商修建的房屋逐渐将江景和渝中半岛美景遮挡,刘认为,自己买的是江景别墅,每平方米比别人多花了2000多元,看不到江景,“亏大了”。她一纸诉状将开发商告上法庭,索赔50万元。 南岸区法院审理后认为,长江、渝中景色不属于开发规划范围,也不是开发商所能控制的;楼书中关于江景的宣传不是一种合同约定,开发商不应就此承担责任,遂驳回了刘的诉讼请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