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婚外恋去向不明 丈夫告上法庭怒讨精神损失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6日07:19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特约记者凌云通讯员熊振报道:与他人产生婚外情,之后去向不明,留下丈夫独守空房。为此,愤怒的丈夫将妻子告上法庭。 1998年元月,鄂州市梁子湖女青年吴某与大冶的毛某,经他人介绍相识并建立恋爱关系,1999年元月,双方按照农村的习俗举行结婚仪式,同年4月,双方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补领结婚证。婚后,两人一同在外务工维持生活,夫妻感情一般。
去年8月,两人在上海打工时,吴某认识了另一打工人员杨某,两人产生“婚外情”。一个月后,他们同时离开务工场所,去向不明,毛某多处寻找无果。为此,毛某向法院递交诉状。 法院经审理认为,吴某在务工期间与他人产生婚外情,并离开毛某与他人同居,且去向不明,两人感情破裂,过错在吴某。后判决两人离婚,婚前财产归各人所有,吴某赔偿毛某精神损失费500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