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程款3年内偿还完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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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6日08:10 汉网 | |||||||||
22日,全市清欠工作会议确定我市清欠工作总目标:从今年起,用3年时间解决历史拖欠工程款问题,2005年春节前,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一年时间建立预防拖欠问题机制,防止产生新拖欠。 据统计,全市共清理涉及拖欠工程款项目1416个,拖欠工程款总额35.6亿元。其中,政府投资工程款拖欠21.43亿元。市委常委、副市长胡曙光提出,以政府拖欠作为重点,市直
凡地方各级政府直接投资建设的项目和中央、省、市投资项目,由于地方配套资金不到位拖欠的工程款,由地方各级政府负责组织从财政预算中划拨专项资金偿还。原建设单位解散、撤销、合并的,由其项目的主管部门负责偿还拖欠工程款。因超规模、超标准、超概算导致拖欠工程款的政府投资项目,由其项目主管部门责令建设单位在规定期限内筹措资金偿还,逾期仍未落实资金的,由项目主管部门对建设单位的资产进行抵押或拍卖,偿还拖欠的工程款。 据悉,我市正在拟定对建设领域恶意拖欠工程款行为实行公示制度。对于有意逃避还款责任的单位,催办无效的,公开曝光其单位和法定代表人姓名,直接追究其法定代表人的责任,或通过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等手段,确保建设单位偿还拖欠。 市建委介绍,截至6月底我市偿还拖欠工程款15.03亿元,占拖欠总额的43.7%,提前完成了国务院要求今年清偿40%的目标。我市已共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4126万元,到目前,清偿比例达98.92%。其中2003年度拖欠的农民工资全部清偿完毕。(实习生王静 记者杨捷 通讯员张承光)(来源:长江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