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建立公安司法联合调解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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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6日08:35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泰州市在海陵区城东地区首家试点整合公安、司法资源建立联合调解室获得成功的基础上,迅速在全市范围内加以推广。这是该市创建“法治泰州”,构建“大调解”机制的又一项创新举措,在全省司法系统产生了广泛影响。 按照法律规定,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承担民事纠纷调解的职能。为了寻求一条更便捷高效的民事调解新途径,确保各类矛盾纠纷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调处,海陵区司法和公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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