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布最低工资标准和养老保险年工资基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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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6日08:36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 南京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昨天正式公布新的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和养老保险年缴费工资基数。经市政府批准,南京市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从本月起开始执行。这次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分三个层次:一是市区含江宁区和六合区内原大厂区范围、浦口区内原浦口区执行一类区标准,由每月540元调整为620元;二是溧水县执行二类区标准,由每月450元调整为500元;三是高淳县、六合区内原六合县范围和浦口区内原江浦县范围执行三类区标准,由每月390元调整为440元。
由最低月工资标准而推算出的小时工最低工资标准也相应调整为:一类区,由每小时4.6元调整为5.2元;二类区,由每小时3.8元调整为4.2元;三类区,由每小时3.3元调整为3.7元。 在昨天的新闻发布会上,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陈建宁特别强调,最低工资标准不等于最低工资,最低工资还应包括劳动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最低缴费额和个人缴纳的最低住房公积金,即:企业最低工资=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应由个人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最低缴费额+个人缴纳的最低住房公积金。希望市民对违反最低工资规定或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报酬的行为,向12333和本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劳动部门将按规定及时查处。 经市政府批准,南京市2004年7月1日至2005年6月30日期间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参保企业和职工的年缴费工资基数也作了调整(详见下表)。2004年7月1日至2005年6月30日退休及符合按月领取定期生活费的参保人员,月基础养老金的计发基数为1580元。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中的缴费基数和有关待遇标准的计发基数参照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执行。2003年度参加市级养老保险统筹的企业离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为793元。调整后,南京市自由职业者月缴费最低标准853×22%=188元,比调整前155元增加了33元。(濮铭黄建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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