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过场民主”说“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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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6日08:57 东方网-劳动报 | |||||||||
本报讯“职代会举举手、鼓鼓掌,厂务公开做做样,不想公开的就不公开”,这样的“过场民主”其结果是职工合法权益屡屡受损。上海要对这种“民主”说“不”!在日前召开的上海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会议上,市总工会宣布要在全市范围建立职工民主管理工作评估制度。 在市场经济的洗礼下,职工群众对民主的要求和渴望日益强烈。市总工会民管部对全
据悉,根据职工民主管理评估制度确立的“依法有序、职工评价,突出重点、鼓励创新,与时俱进、深入发展,科学规范、注重实效”的基本原则,突出加强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形成以职工民主管理的“主体”、“基本权利”、“基本制度”、“多种实现形式”等四个方面要素构成的评价内容和标准。包括职工代表的产生是否规范,职工代表的权力是否落实;职工民主管理的知情参与权、协商共决权、选举罢免权、审议监督权等基本权利是否落实;职工民主管理的基本制度,如职代会、集体协商制度、厂务公开制度、职工董监事制度等建立和实施情况等等。 届时,国有及控股的企事业单位、混合所有制及非公企业单位可根据自己的民主管理基础,选择“A标”、“B标”这两个分别代表不同发展水平的、可逐年优化升级的测评标准。评估采取每年进行一次的本级评估与两年为一个周期的上级评估相结合;职工评估与单位评估相结合;扩大实施面与推动深化相结合;规范管理与鼓励创新相结合的办法。 记者张路(来源:劳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