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体制改革六大关注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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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6日09:07 宁夏日报 | |||||||||
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 [原文]:“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 [解读]: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这是我国投资体制改
颁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 [原文]:“《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未经国务院批准,各地区、各部门不得擅自增减《目录》规定的范围。” [解读]:《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04年本)》作为《决定》的附件,此次一并发布,这备令社会各界,尤其是企业人士所关注。 放宽社会资本的投资领域 [原文]:“放宽社会资本的投资领域,允许社会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其他行业和领域。” [解读]:“非禁地,即可进”,《决定》允许社会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其他行业和领域,这将极大调动社会资本进行投资的积极性。 加快推行“代建制” [原文]:“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加快推行‘代建制’” [解读]:所谓“代建制”,即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负责建设实施,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和工期,竣工验收后移交给使用单位。 改进投资宏观调控方式 [原文]:“改进投资宏观调控方式。综合运用经济的、法律的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对全社会投资进行以间接调控方式为主的有效调控。” [解读]:《决定》直接对政府投资行为,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改革更是对政府部门提出了很大的挑战。相比过去对投资项目的层层审批,政府部门今后将主要通过经济的、法律的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对全社会的投资进行间接调控,切实做到“微观上该放的一定要放开,宏观上该管的一定要管住”,保持国家对全社会投资的积极引导和有效调控。 建立政府投资责任追究制度 [原文]:“建立政府投资责任追究制度,工程咨询、投资项目决策、设计、施工、监理等部门和单位,都应有相应的责任约束,对不遵守法律法规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解读]:近几年,不少地方领导推崇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林林总总,最后“官”是升了,但其身后却落下了一大堆“花架子、无效益”的工程,劳民伤财。随着投资体制改革的推进和相关责任追究制度的建立,今后将有效抑制盲目投资,乱花钱的行为。(据新华社电)新闻来源:宁夏网宁夏日报综合新闻网(http://www.nxnet.net)责任编辑:马江 田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