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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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6日09:15 中国环境报 | |||||||||
近日,福建省福州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通过了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组的考核。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鼓励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并监督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现对福州市拟命名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事宜在我局政府网站(www.sepa.gov.cn)、《中国环境报》、《福建日报》和《福州日报》上进行公示: 一、公示日期:2004年7月26日~8月4日
二、公示期间,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和福建省环境保护局接受反映福州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情况和问题的来信、来访和来电。 三、公示期间设立下列举报电话和信箱: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电话:010-6713153367116021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编:100035 临时办公地点地址:北京市广渠门内大街16号 福建省环境保护局 电话:0591-7869808 地址:福州市福飞南路138号 邮编:350003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二○○四年七月二十六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