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八一”期间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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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6日09:24 千华网-鞍山日报 | |||||||||
“八一”建军节即将到来,为进一步做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巩固和发展“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新型军政军民关系,促进我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驻军部队现代化建设,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现就做好节日期间双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双拥工作会议精神,广泛深入的搞好宣传教育活动。各级党委、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驻鞍各部队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双拥工作总结表彰大会的精神
二、围绕全面促进小康社会建设,扎扎实实开展双拥共建活动。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帮助驻军官兵及家属解决生产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及时处理部队官兵及家属遇到的涉法问题,维护军人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帮助烈军属、伤残军人等重点优抚对象改善生活条件、医疗条件,巩固和发展“爱心献功臣行动”的成果。驻鞍各部队要动员、组织力量,通过义务劳动等形式,积极参与地方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公益事业,参加驻地的环境整治等社会公益活动,配合地方做好扶贫帮困,特别要做好同重点优抚对象的结对帮扶工作。积极参与驻地创建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活动。为振兴鞍山老工业基地做出应有的贡献。 三、积极支持军队体制编制改革和后勤保障社会化改革。当前全军部队正在进行体制编制调整改革,各级政府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支持和配合部队做好工作,积极与驻军部队搞好协调和沟通,及时掌握和了解部队在改革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拿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重点配合部队做好单位交接、人员安置及随军家属随迁随调工作。特别是对撤并、移防的部队,要积极主动地帮助解决好涉及地方的房产土地、债权债务和历史遗留问题,协助部队保护好军事设施和军产。要按照省政府和省军区《关于支持驻军后勤保障社会化的实施意见》的要求,认真做好营房、交通运输、医疗保障和军队职工的分流安置工作。 四、认真检查政策法规落实情况,促进双拥工作在基层的落实。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组织力量对转业复员退伍军人安置、重点优抚对象生活保障、义务兵家属优待、军队离退休干部待遇落实等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要认真做好随军家属安置工作。研究制定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等措施办法。要千方百计解决军人子女入学、入托问题。驻鞍各部队要认真检查官兵遵守政策法规和群众纪律情况,有针对性的解决影响军政军民团结的问题。军地双方要着眼于维护团结、顾全大局,认真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进一步密切军政军民关系。 五、坚持注重实效的原则,搞好走访慰问活动。要组织好各类慰问团(组)走访慰问驻区部队、外出执行任务部队、驻守在偏僻地区部队和重点优抚对象、部队伤病员。各部队要以基层为重点,就地开展走访、慰问和联谊活动。各项慰问活动要从实际出发,俭朴节约,讲求实效,防止形式主义。 鞍山市人民政府 鞍山军分区 2004年7月26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