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楼毁林案有了说法:村委监管不力涉案者均受处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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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6日10:46 山西新闻网 | |||||||||
本报7月25日讯 (记者王晓娟)石楼县龙交乡黑龙沟村民毁林案日前在国家林业局的督办下,终于有了说法。 该案调查取证和实地调绘勘验历时两个多月。追根溯源,村民张元红现在承包的213.6亩土地,其中的有林地是1971―1973年栽植的刺槐林。1982年,这片刺槐林承包给本村11户村民。由于该林地地段偏僻,管护较难,在被部分村民零星砍伐数年后,有的林地逐渐退
调查人员认定有433株刺槐树被砍伐。当事人张元红对其与他人采伐立木材积2.0立方米的树木80株的行为供认不讳。有关部门责令其补种树木400株,并处以罚款3200元。 至于剩余353株刺槐树的被砍伐,是由于管理不善,部分村民及周边村村民偷砍滥伐造成的。由于村民们相互袒护,调查取证困难,现已作另案处理。 另外,由于当时工程技术人员错将26亩原采伐迹地(现为疏林地)规划成了退耕地,目前县退耕办已将26亩退耕地指标重新落实到本村其他村民的耕地中。 此外,对于石楼县龙交乡政府监管不力的失职行为,省林业厅要求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并要求石楼县政府对错划退耕地的工程技术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 (山西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