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波市出现首例行政许可知情权纠纷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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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6日11:11 中国广播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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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网宁波7月26日消息(记者焦健曹美丽通讯员范宏雷)律师袁某去查阅土地登记资料,而国土资源局的工作人员认为,在没有法院案件受理通知书的情况下只同意其查阅土地登记结果而不同意查阅其他登记资料。袁某认为国土资源局的行为违反了新出台的《行政许可法》中行政许可公开的原则,故向法院起诉。宁波市鄞州区法院日前受理了此起自《行政许可法》实施以来宁波市首例行政许可知情权纠纷案。
据律师袁某称,今年7月15日,他因为代理案件需要,持律师事务所的介绍信,前往鄞州区国土资源局查阅某地块的登记资料。而国土资源局的工作人员认为,根据有关规定,律师只能查阅土地登记的最后结果,即该土地使用权归属情况,以及有没有办理抵押等。要查阅其他资料,必须凭法院案件受理通知书。而袁某认为,根据7月1日生效的《行政许可法》规定,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都应该公开,因此应该允许公众查阅许可资料。袁某认为,土地等不动产登记,主要就是为了公示,供社会查阅。《行政许可法》第五条更是明确规定“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土地使用权的登记,不论是初始登记还是变更登记,都属于行政许可事项,而且本案查阅的资料不在法律禁止范围之内。 据此,袁某向鄞州区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国土资源局只同意原告查阅土地登记结果,不同意查阅其他登记资料的行为违法,判令国土资源局同意其查阅所有土地登记资料。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来源:中国广播网责编:肖芬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