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家庭,一个电视接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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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6日11:34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合肥晚报按理说,有线电视接口至少每家一个,这有利于有线电视台管理和收费,也可避免产生邻里纠纷。然而,家住聚业苑4楼的中学教师韩宗茹,却发现与她的5楼邻居共用一个有线电视接口。据她说,这样的情况在聚业苑不止他们两家。 两度让步
2003年8月,韩宗茹在聚业苑买了一套117平方米的商品房。按照当初开发商提供的住宅说明书,房间设施包括2个有线电视接口:起居室一个、卧室一个。今年2月,住房装修后,发现有线电视进线断了 她找到装修时的水电施工队。他们承诺,用PVC嵌套金属软管在墙上布明线。而一般情况下是从墙内布暗线的。韩宗茹说,为了早日解决问题,她只好将就。 但是,后来施工队并没有使用金属软管,只用几个水泥钉一钉了事。他们说金属软管不能弯曲,容易渗水。她又找到了开发商东市房屋开发公司,他们提出在外墙开槽、布线。韩又做出第二次让步。 韩宗茹住在4楼,由于从外墙开槽需要脚手架,从资金和技术角度看,都有一定的难度。这对房屋的整体形象有损。而且,作为多次转包后的承包人,施工人员迟迟不肯露面。 赔偿未果 最近她才搞清楚,她家的有线电视进线原先是从5楼有线电视接口引过来的,但5楼因为装修,将其拔掉了。“2楼情况也和我家一样,只是有的人家还不知道罢了。”韩说。 韩宗茹在给市消协的投诉书中,提出两点赔偿要求:要求开发商给予一次性经济赔偿,解决有线电视进线问题;要求开发商重新安装,而且“签订协议、保证质量”。 对此,开发商方面说,他们只负责承接有线电视安装,其余的事应由有线台来解决。韩却认为,“有线台只负责开通,不负责具体施工。” 市消协投诉部赵继华详细了解后认为,开发公司应给予一定的赔偿,但调解难度比较大。他认为此事已经超出消法保护范围,准备再调解一次,如果还没有结果,将向合肥市建管局发函,建议由其上级主管部门处理此事。 ·吴海清 王蓉· (来源:合肥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