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硫酸将男友毁容 一漂亮女孩欲“割肤抵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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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6日14:38 新华网 | |||||||||
22岁的王倩是一位漂亮、单纯的女孩。在与供职于广西某新闻单位的男友经历了堕胎、毁约、侮辱等一系列情感纠葛之后,精神崩溃的她将硫酸泼向了恋人。前不久,戴着手铐的王倩在宣判中作出了一个惊世骇俗的举动:她不仅愿意承担刑事责任,而且泪流满面地恳请法官判决准许剜割她自己的皮肤、干细胞、肾脏等肉体组织和器官,“赔偿”给既是受害者又是伤害她的前男友,成为我国第一个试图“以身抵债”的女孩。
王倩和钟凯经朋友介绍,相识相恋并同居以后,王倩渐渐发现男友对待自己非常刻薄,更令她忍受不了的是,男友经常提出种种让她忍受不了的且难以启齿的性要求。 2003年4月10日,钟凯一个人在单位值班,正在津津有味地看电视。电视中爱情故事片男欢女爱的亲昵镜头刺激了他的情欲,当晚11点左右,钟凯提出性要求。王倩这次不肯就范,拿出事先准备的硫酸猛然向他的脸部泼去。钟凯英俊的脸庞被硫酸灼得面无完肤。经法医鉴定,已构成5级伤残。 前不久,广西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这宗轰动一时的“面子”官司。钟凯提出了共计53万元的赔偿。 开庭这天,王倩对法官说:“恳请合议庭对我在量刑上从重处罚。” 王倩低声哭诉:“我毕业刚参加工作不久,没有积蓄。我现在只剩下身体属于我唯一的资本。我愿意将自己的皮肤给他做移植手术,将我的干细胞和一个肾卖掉,支付给钟凯做手术费用……” 然而,我国至今从未出现过“以身抵债”的判例,法律也找不出可以拿人体器官赔偿的条文。 截至2004年7月20日记者发稿时止,广西高级人民法院仍在二审这起“以身抵债”的案件。(南国都市报供稿)(来源:江南时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