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一村党支部书记滥伐林木被判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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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6日16:46 新桂网 |
本报右江区讯 日前百色市右江区人民法院以滥伐林木罪,判处右江区汪甸乡伟阳村党支部书记赵文金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3000元。 2003年5月至7月,赵文金在担任右江区汪甸乡伟阳村党支部书记期间,为了个人利益,无视国家法律法规,在未向林业部门申请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雇请他人到自己的责任山砍伐松树53株,折立木蓄积45.0825立方米,加工成模板销售给建筑老板;砍伐铁坚杉51株,折立木蓄积76.9987立方米,用于建私房。案发后,赵文金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兰江) (来源:右江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