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个罢免律协会长提案最终因为证据不足被拒(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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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7日01:26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据《广州日报》报道,深圳市第四届律师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昨日闭幕,会上刘子龙等律师提出的罢免协会会长和秘书长的提案最终因为证据不足,没有被列入会议议案范围。这是国内首个律师弹劾律协会长的提案。最后,会长徐建的工作报告以投票超过半数通过,徐建继续履行深圳律师协会会长的职务。 25日下午,在司法局副局长石岗和协会会长徐建的支持下,大会让刘子龙律师在会上作了发言。对于罢免提案中提出的18条理由,刘子龙却没能给出充分的证据,他在发言中称,这几条理由一部分是从别人的匿名信中抄的,一部分是听理事会的工作人员说的,还有些是听媒体朋友透露的,但都没有进行具体的考证。他说,自己的这个提案注重的不是罢免的结果,而是民主的过程,律师有权利通过代表选举会长,自然也有权利对会长提出罢免和不信任。 26日上午,主席团以刘子龙的提案没有充分的证据而拒绝列入议案范围。 昨天,徐建对罢免提案中的18条理由逐一进行了批驳。对于被指责“上任不足一年将历任律协留下的1200万元会费使用完毕”,他说,历届剩余资产只有600万元,他并没有用光,还剩140多万元,而用掉的钱都是转作了固定资产,是为协会的长远发展而花的。 对于“花4000万巨资购买1600平米的律协办公楼”的指责,徐建说,买楼比租楼划算得多,这是从协会长远利益出发,是理事会全体理事一致通过了的。徐建在会上算了一笔账,办公楼的首期交了400万元,每月供12万元,如租楼的话每月要花16万元,这样7年就可以把首期省回来。而对于别的指责,徐建都拿出了纪委的调查证明一一给予了有力的驳斥。 (王纳何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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