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剖婚典"示范合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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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7日02:16 新闻晨报 | |||||||||
昨天记者拿到了申城首份婚典“示范合同”,并把合同中的关键部分和现实中的案例来了个“对症下药”。 婚车迟到用车免费 案例一:家住普陀区的季先生要求婚车为四排座白色八成新凯迪拉克,并写进婚车预
对策:在2004版合同中约定了详细的违约责任,“婚车在服务过程中如遇车辆故障……一小时后解决须赔偿合同中约定该车费用的100%”。也就是说,如婚车迟到1小时以上,该项免费。 重视保险保证安全 案例二:某婚纱影楼给婚庆公司提供的摄像车存在安全隐患,两对新人前往拍摄外景的途中,车胎爆裂导致发生惨剧。 对策:2004版合同特别提示消费者重视“保险约定”,并在附则中注明“甲方(新人)同意乙方(婚庆单位)在不可抗力下将本合同中乙方的部分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如该转让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该实际损失先由乙方承担……” 细节争议评估赔偿 案例三:小王的婚礼中说不上有什么大漏洞,但原定的婚礼司仪却由年轻人变成了老头,还在主持中涉及了些不太雅的段子。此外,签到簿的开本小得可怜……总有些细节不到位。 对策:2004版合同中规定,因用车、摄像、餐饮、司仪等方面发生争议的,可交由上海婚庆行业协会评估中心鉴定评估。如确认质量问题,可由乙方(婚庆单位)按规定向甲方(新人)赔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