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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持枪被判4年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7日02:54 京华时报

  作者: 邓婷 实习生余晓萍来源:

  本报讯 (记者邓婷 实习生余晓萍)因非法持有枪支,昨天,东城法院宣判刘庆富有期徒刑4年。

  刘庆富对非法持枪的解释是曾遭人勒索,便借来一枝5.6mm的小口径枪弹自制转轮手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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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一枝16#猎枪弹自制猎手枪防身。今年2月1日下午5时许,当他携带这两枝手枪及7发子弹至东城区信通大厦门前时,被民警当场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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