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司机拒付巨额赔偿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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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7日02:54 京华时报 | |||||||||
作者: 邓婷 实习生余晓萍来源: 本报讯(记者邓婷实习生余晓萍)行人横穿二环主路被撞身亡,家属提出巨额赔偿遭肇事司机拒绝。昨天,就赔偿金额问题,宣武法院开庭审理了新交通法出台后的第一例行人违章被撞身亡案件。
5月9日晚11时,曹某横穿菜户营桥主路时,被刘某驾驶的奥拓车撞死。交管部门认定,双方各承担50%的责任。事发后,曹某家属向刘某提出20万元的赔偿,但这与刘某愿意承担七八万元的底线相差甚远,于是双方对簿公堂。 法庭上,曹某丈夫坚持称肇事车辆的刹车有问题,同时肇事司机开车时判断失误且行驶在不该行驶的快车道上,才导致曹某死亡。 对此,刘某的解释是,他的车通过了今年6月份的年检,且刹车力度不够是事故发生后才检测出的,这不能作为事故责任判定的根据。此外,事故发生时,他已采取了刹车和鸣笛措施,但曹某没有对汽车进行避让,仍继续前行。因此,他不能接受原告提出的巨额赔偿,但从人道主义出发,愿意支付一定的补偿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