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查结果显示合肥宾馆酒店食用油9成以上不合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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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7日03:38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晨报讯 合肥市质监部门日前对35家宾馆饭店、商场、超市、油脂经销单位的38组油脂样品进行抽样检测发现,合格率仅为34.21%。 6月2日开始到6月23日食用油脂专项整治抽样,从现场抽样和检测结果表明,商场、超市销售的色拉油产品质量较稳定,但从24家宾馆饭店餐饮企业抽取食用油脂样品24组检测发现,只有2组合格,合格率仅为8.33%。
与此同时,对食用油脂使用情况检查,自6月9日开始,省城质监、工商等五家执法部门分片对省城宾馆饭店、学校食堂、餐饮业等71家大、中、小单位进行了抽查,发现一些单位购进的食用油包装上无厂名厂址、无质量标志标识,这些单位主要有:安徽省花园宾馆、安徽皖能山水宾馆、安徽百花宾馆、和煦园又一村、燕莎大酒店、小杨又一城、合肥美菱大酒店、合肥蜀之味川菜馆、合肥海天阁餐饮有限公司、桃李源大酒店、包河区银海酒店、合肥市蜀园中心酒店、嘉禾餐饮有限责任公司、合肥市包河区华翔大酒店、合肥浩奇醉鱼头餐饮有限公司、吴山卤鹅大酒店、安徽塞纳河畔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三笑口酒楼(安徽三笑口餐饮文化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云天楼大酒店、合肥李府餐饮有限公司、远朋餐厅、安徽大嫂水饺餐饮公司芜湖路餐厅。现场不能提供进货验收制度,也没有进货记录,且不能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这些单位主要有:合肥李府餐饮有限公司、合肥呈和饮食有限公司、新宇大酒店、合肥蜀园中心酒店。使用无证企业产品的单位有1家:肥东县和平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津鱼头新站分店。(孙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