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管教侵吞家产23岁男子雇凶杀死亲生父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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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7日04:18 山西日报 | |||||||||
据新华社西安7月26日电(吴蔚郑淳)陕西省白水县23岁青年赵智强雇凶杀死亲生父母一案日前由渭南市中院一审宣判,包括赵智强在内的3名主犯因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被判死刑,其他涉案4人分别被判有期徒刑3年至20年。法院审理查明,2002年12月间,被告人赵智强因不服其父赵某管教等原因,产生杀害父亲,侵吞家产的恶念。后赵智强将杀人的想法告知了被告人田勇智。后田勇智介绍被告人许海锋和赵智强认识,赵智强向许海锋许诺事成后给予报酬。2003年11月17日晚,赵智强勾结许海锋、杨柳松,手持砍刀,窜至其母张某居住
法院认为,本案主犯赵智强组织、指挥杀死其父母,动机卑劣,手段残忍,后果特别严重,又抢劫犯罪,情节严重,数罪并罚,判处死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另2名主犯许海锋、杨柳松也被判处死刑;朱文斌、田勇智、李斌、张永亮犯故意杀人罪,分别被判20年、6年、5年、3年(缓刑5年)。 法院宣判后,除张永亮外,其余6人包括主犯赵智强均提出上诉。 (山西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