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孝逆子竟然雇凶杀父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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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7日05:19 天府早报 | |||||||||
据新华社电陕西省白水县23岁青年赵智强雇凶杀死亲生父母一案日前由渭南市中院一审宣判,包括赵智强在内的3名主犯因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被判死刑,其他涉案4人分别被判有期徒刑3年至20年。 法院审理查明,2002年12月间,被告人赵智强因不服其父赵某管教等原因,产生杀害父亲,侵吞家产的恶念。后赵智强将杀人的想法告知了被告人田勇智。后田勇智介绍被告人
2003年11月17日晚,赵智强勾结许海锋、杨柳松,手持砍刀,窜至其母张某居住的渭南市西四路某小区。晚10时许,赵智强打开家门,许、杨闯入卧室,砍伤张某后用被子等物将其捂死,抢走钥匙一串、手机一部和现金等,3人连夜赶到白水县。18日凌晨4时许,由赵智强用从其母处抢来的钥匙打开家门,许海锋、杨柳松潜伏在客厅,早上7时许,许、杨连砍赵某数刀后将其杀死,并把他的尸体装在赵家轿车后备箱中,19日凌晨,几人把赵某的尸体抛在事先看好的一废弃煤井里。其间,赵智强给杨柳松等人酬谢现金达7140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