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华夜总会开进国税局办公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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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7日05:19 天府早报 | |||||||||
云南昭通市数家宾馆饭店“享受”办公楼待遇,市民希望有关部门对此现象有个交代 西格玛大酒店中的夜总会是云南省昭通市生意最好的夜总会之一,然而很少有人知道它所租用的竟然是昭通市国税局的综合办公大楼。 干部们上下班和夜总会的小姐们进出的却是同一道门,乘坐的是同一部电梯。当晚记
国税局:领导始终不承认 据调查,昭通市国税局当初是以修建综合办公大楼的名义进行立项的。工程兴建的时候,无论从土地出让金的优惠程度还是地方行署及上级机关的拨款,都是按照国家机关办公用房政策执行的。然而大楼建成半年后,便以45万元的年租金承包给了一家酒店管理公司经营。而国税局仅保留了大楼的一小部分用于办公。国税局领导表示,因为办公综合楼有培训中心功能,因此客房与多功能厅等辅助设施的存在是符合最初审批方案的。同时对于他们改变办公用房性质的说法,局领导也始终不予承认。 计委:办公楼开了一家酒楼 据调查,心安理得地享受办公楼待遇的宾馆、酒店不止这一两家。比如同属税务部门的昭通市地税宾馆,开办时仅凭一张地税局给工商局的便条就完成了登记注册,丝毫没有顾忌国家党政机关不得进行企业注册的规定。金邮宾馆,用的是邮政局的办公楼,而它的名字都没有在工商局登记注册。而作为以上办公楼的立项审批机关,昭通市计委竟也把其办公楼的一部分承包给个体老板开了一家酒楼。 据了解,昭通市对记者反映的问题已经着手整改,但这种办公楼被用来开酒店的现象,绝不止云南省昭通市存在,当地市民表示,这些用国家的资金修建起来的办公楼,它的用途、它的收益,应该有一个明明白白的交代。 (据央视·焦点访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