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公司贩卖猕猴三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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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7日06:31 重庆晚报 | |||||||||
西安晚报今日消息来自安徽、广东等地的10个人和北京一公司相互勾结,在两年的时间里,涉嫌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猕猴3000余只。这起我国最大的非法收购、出售濒危野生动物案件,昨日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被告单位协尔动物保健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下称协尔公司)的诉讼代表人,该公司副总经理马丽未能按时到庭,致使开庭时间一再拖延,上午9时许,该诉讼代表人打电话向
据了解,协尔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徐兆光为美籍中国台湾人,现居美国,公司委托该公司副总经理马丽女士为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 第一被告人贾锐胜,陕西富平人,捕前系协尔动物保健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总经理,与其他9名被告人分别来自安徽、河北、广州等地。检察机关指控,在2001年11月至2002年5月期间,被告单位协尔公司从被告人苏洪标、王玉见、贾文飞、马怀山等人手中,非法收购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猕猴1587只。 在2002年11月,贾锐胜在承包北京协同试验动物技术服务公司期间,在北京通过王玉见、贾文飞非法收购猕猴140只。同年10月至2003年3月,贾锐胜等人非法收购猕猴392只。2003年1月至2月,贾锐胜先后三次从北京向广东通过空运非法运输猕猴111只。 2001年5月28日,王玉见成立了安徽省利辛县胡集镇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在此后的两年时间里,他伙同贾文飞、马怀山非法运输猕猴644只、非法出售894只。2002年1月,王玉见等人又冒用利辛县一实验室动物繁育中心的名义,向时任北京协同公司的贾锐胜非法运输、出售猕猴190只。 据悉,这些猕猴大多被卖给医院和研究所等机构。 在法庭上,贾锐胜等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属实。检察机关认为,被告贾锐胜等10人和被告单位目无国法,相互勾结、结伙犯罪,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非法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应依法惩处。由于此案案情复杂,法庭决定暂时休庭,27日继续审理。网络编辑:翁正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