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下月实施新法例:公共小巴乘客须佩带安全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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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7日08:51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香港七月二十六日电香港运输署今日宣布,香港新的公共小巴乘客座位安全带法例将于八月一日起实施,这项新法例规定,在设置了安全带的公共小巴上,乘客必须佩戴安全带。 运输署高级工程师(道路安全)霍伟杰今日表示:新法例的实施,是希望能进一步保障公共小巴乘客的安全。
新法例规定:二○○四年八月一日或以后登记的公共小巴,必须安装高靠背乘客座椅及装设安全带;二○○四年八月一日开始,在设置了安全带的公共小巴上,乘客必须佩戴安全带。 霍伟杰指出:由八月一日起,公共小巴乘客有责任确保自己稳妥佩戴在座位上所装设的安全带。任何乘客如被发现乘坐设有安全带的座位而未有佩戴安全带,最高可被罚款五千港元及监禁三个月。此外,如果公共小巴内的乘客拒绝依法佩戴车上所装设的安全带,司机可拒绝驾驶该车辆。完 | |||||||||